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变更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变更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变更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精细化工基地金南三路11号
项目概况: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英德东华精细化工定点基地(一期),公司于2013年7月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t不饱和聚酯树脂、10000t固化剂及1000t颜料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7月26日取得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为:清环【2013】317号。
建设单位因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建设方案,导致产品种类及产能增加、原辅材料使用量增加、设备增加等,同时废水、废气处理措施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故本项目需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变更后项目年产不饱和聚酯树脂(乙烯基树脂、模压树脂)20000吨、过氧化甲乙酮9000吨、过氧化环己酮400吨、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300吨、过氧化二乙基己酸叔丁酯200吨、过氧化乙酰丙酮100吨、促进剂1200吨及色浆2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兰英 联系电话:13928879976
地址: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精细化工基地金南三路11号
电子邮件:zongjingli@liheng888.net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中瑞海洋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1529680718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5号南沙万达广场自编B2栋2208房之一
电子邮件:134923928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附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清远市美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