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整治占道经营动真格了!2020年2月25日,我市开出首张占道经营罚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城北片区洋塘路,城北市场南巷周边1处商铺的占道经营行为予以处罚!
执法人员对违规占道经营商家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开出英德市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市自2020年1月6日起,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队按照《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路面巡查执法,通过发放相关通知材料,进行宣传教育。并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人(单位)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并整改违法行为。
英德成立三个联合执法大队开展路面巡查执法
2月25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据《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其他公共场所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从事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等活动;第十六条,第三款: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对洋塘路一长期违规占道经营商家进行查处,并开出我市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元罚款。
城管执法部门提醒:
占道经营行为最高可罚款3000元。我们将继续加大巡查执法和处罚力度,不断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为全市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来源:英德发布、陈伦
编辑:英德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