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可赦!英德交警严查酒驾!交警蜀黍与你们相约天天见!
平安英德 今天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真的是说了又说,说了又说,
但是,仅2018年度,
我市因醉酒驾驶机动车
被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有72人!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
来看看2018年醉酒驾驶判刑案例
1
2018年06月10日22时33分许,犯罪嫌疑人朱某饮酒后驾驶粤R4***9小型轿车行驶至英德市望埠镇法院门口路段时被英德交警查获。
从朱某的血液样本中检测出酒精浓度为239.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被英德市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
2018年10月16日22时13分许,犯罪嫌疑人唐某醉酒后驾驶粤R0***8小轿车行驶到英德市英城和平北路体育馆附近被英德交警查获。
从唐某的血液样本中检测出酒精浓度为168.66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被英德市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
切勿酒驾!
我市交警部门将会不定时,不定点继续以
最严标准,持之以恒深入推进
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英德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请不要心存侥幸,
为了你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附件
-
IMG_20190222_170635.jpg
(66.44 KB)
-
2019-2-22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