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招聘
e763 壹方广告|手机小虫网 - 扫一扫加微信 手机版联系小虫首页收藏桌面
LOGIN:帐号 密码
AD广告
帖号:1547128 打印 浏览:11564

生活大小事,小虫多关注。

为什么老板都不想自已培养车工?
旧社会,学徙工是没工资收的,所以那时,老板真的可以从徙弟身上赚到钱。但在当今的社会,招收学徙工不但要付钱,而且工资起点还不低,4000起步。一个什么也不会的工人,要学至基本会,这段时间的投入成本有:学徙工资、社保、报废产品价值、师傅占用费、占机费、机损等等。而刚刚学会,老板正想在这个学徙工上赚点钱时,学徙工便要么要求提工资,要么直接走人,到别厂谎报自已厂龄,以达到更高的工资。因此,很多厂并不喜欢招收、培养学徙工(有点良知的除外)。特别是私人小企业,他们大多希望别的老板培养车工,之后挖别厂现成的车工。说实话,我厂也如此,能招到熟手的车工最好,因为可直接根据车工的技术水平,及他本的要求的工资,估计出双方有无数为。这样对双方都好。若招新手来培养,真的存在较大的、不可预知的风险。当然,有时也会招部分学徙,试下运气。
送鲜花(0)|扔臭蛋(0)
回复 14楼 PID号:10242498 大山的儿子 的帖子

  认同你对很多英德年轻人的观点,主要是缺乏家人朋友指导,但“发达了”的少数几个暴发户或过上相对满意生活的也缺乏必要的人文素养。
送鲜花(1)|扔臭蛋(0)

文明发言,共建文明。
不都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吗?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FANGAD3广告
FANGAD1广告
JOBAD
广告
可是又有哪个师傅不是从学徒做起的?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请取个好标题。
签合同啊。学徒入行的,应该签个合同吧。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等你学会的,你就会要求这样,那样了,然后跑路了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请取个好标题。
讲真,机加工又辛苦,又脏,上班时间又长,又没女仔,好少后生仔入行咯。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AD广告
这是一个难题,但任何难题都有根源。企业希望招到人才,人才则希望找到待遇不错的企业岗位,很显然两者的生存和发展是互相依赖的,企业发展好员工待遇高,企业经营困难没利润老板拿什么给员工出粮,所以员工与企业的关系既矛盾又统一。

就统一而言,企业和员工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员工能力通过企业平台施展创造价值,平台好运行机制顺畅,专业能力转化于产品的附加值就高,人才的贡献率就高,人才能力兑现价值的可能性就大;就矛盾而言,以上的企业用人机制不具备,人才在企业中没有发挥施展的空间和机会,企业与员工之间最终一定走到对立分手那步。

但还有另一种外部原因造成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对立和矛盾,即外部大环境对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的不利影响和冲击,超过了企业所能承受的压力。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请取个好标题。
你不给别人加薪,别人肯定跳槽,别人既然学成了,那就给别人转正,拿正式工资,别人转正了也是一样帮老板挣钱,不要想的一下子就要从员工身上把成本拿回来,我做过汽车美容学徒,刚去两个月不让你学,就是洗车打杂,这么辛苦,如果不给钱老板忍心?我愿意做?后面开始教了也像挤牙膏一样久不久教一点,说白了还是想从你身上继续压榨劳动力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楼主观察学徒(或称试用期员工)与企业关系的变迁,对比了旧社会和新时代的不同。

在社会化经营水平不高的旧社会,学徒同作坊主或师傅的关系是靠情感、友情来维系的,学徒基本从零开始,企业主或者师傅传授、教会徒弟一定程度倾注了感情,寄予了厚望,于是“白干”,出师后留下来的情况很合理,也很普遍。

现代企业经营环境完全是另一番景致:员工入厂之前已经接受过培训,而企业也追求利润和效率!员工(人才)与企业之间表现出明显的双向选择关系,这种选择也造成了人才流动频繁,企业竞争更加激烈,能够维护双方利益的自然就是互订合同,约束对方。

楼主提到的小企业通过挖别的企业人才,节省人才培养成本,其实这种做法正是某些追求短期效益小企业缺乏企业文化,缺失稳妥高效用人留才机制导致人才流失而采用的无奈招术。
送鲜花(0)|扔臭蛋(0)
@凌乱人生 你的选择正确
送鲜花(0)|扔臭蛋(0)
AD广告
需审核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打开

自动排版 预览一下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 [按Ctrl+Enter发布]
小提示:为防止内容意外丢失,发表内容较长时请先保存。

声明: 小虫网所有帖子均由网友自行张贴,其内容不代表社区的观点和立场.
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经过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

发展建议 | 每天进步 | 举报制度 | 管理员:xiao
联系合作 - 咨询手机:(微信同号)张先生 QQ:8813510(注:合作)
公安部备案号: 441881020010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