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澳玛尔康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调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
英德市澳玛尔康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调整项目”
(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英德市澳玛尔康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
万吨合成树脂、3万吨环保型涂料新建项目》,该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8月29日通过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文号为清环〔2013〕354号。原批复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尚未安装设备,未验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市场对各类涂料及日化原料的需要也产生了变化,为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变化,建设单位拟对原批复项目的产品方案及生产工艺进行变更,将在原来生产规模1万吨合成树脂,3万吨环保型涂料,变更为0.92万吨合成树脂,2.2万吨环保型涂料,0.4万吨日用化学品表面活性剂。本变更项目只需在建设完成的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工艺及设备的调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英德市澳玛尔康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在百度网盘上进行下载,网址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1IZkFhzbFCrcUOaoru5Jfg,提取码:tiwk。
纸质版报告可联系我司查阅,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020-37087379,邮箱:
329872989@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周围的居民,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
(1
)公众意见表获取途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跟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的地址一致。
(2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单位或个人)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公司。
英德市澳玛尔康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