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广东顺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台涂布机及配套设备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顺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台涂布机及配套设备变更项目
地点:英德市清远华侨工业园北区广州白云(英德)产业转移工业园
建设单位:广东顺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东顺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于2017年,位于英德市清远华侨工业园北区广州白云(英德)产业转移工业园,主要从事涂布机生产,总占地面积20094平方米。现项目于已建成的钣金焊接车间、装配车间、涂布实验楼、科研楼、办公楼、仓库、水帘柜等工程基础上增设喷烤房及配套治理设施及优化调整厂区部分建筑布局,并于2021年4月14日通过了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审批(文号:清环英德审[2021]24号)。2021年4月建成,目前项目实际投资发生额7137.6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55万元。
本项目在运营期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运营管理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从保护环境的角度而言,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环境可行的。
公示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9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1341418548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广东顺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提示:本帖最后由 头号小白 于 2021-8-9 17:27 做过手脚,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