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佛清从高速公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佛清从高速公路启用2套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将于2026年5月2日0时起正式启用。现向社会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抓拍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
二、设备设置地点及限速值(一)佛清从高速公路东行K83+660M定点测速设备,大型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小型车辆限速120公里/小时。(二)佛清从高速公路西行K71+040M定点测速设备,大型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小型车辆限速120公里/小时。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驾驶过程中注意限速标志设置情况,切勿超速行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清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2026年4月2日#英德#交警#交通#高速#限速来源: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交警原标题:清远交警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