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警方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将持续展开强大攻势,制毒、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4月17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清远市清城区银城区洲心塘坦潦子村内有人吸毒,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洲心派出所处理,4月17日,民警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人民东路连石安置房附近发现一名涉嫌吸毒的男子,随后民警上前对该名涉嫌吸毒的男子进行盘查,得知该名涉嫌吸毒的男子叫李某,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对其以以静脉注射的方式吸食毒品吗啡,俗称“白粉”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李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4月24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二年。
4月24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敏捷水岸嫌有人吸毒,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东城所处理,4月25日,东城派出所民警在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敏捷水岸抓获一名吸毒的嫌疑人檀某,后将其传唤至东城所接受调查,对其进行尿液检测,吗啡类呈阳性。经询问,檀某对其以吸食毒品吗啡,俗称“白粉”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檀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4月25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檀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二年。
4月26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清远市清城区长埔管理区牛路存有人吸毒,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东城所处理,4月26日,东城派出所民警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长埔管理区牛路存楼下查获一名涉嫌吸毒的男子冼某,经询问,冼某对其以“鼻吸”的方式吸食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冼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4月27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冼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二年。
4月13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有人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向群市场一水果店旁边小巷处吸食毒品。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山塘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黄某。黄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4月14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二年。
4月21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有人在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田心村委会沙水路边一辆白色小轿车内吸食毒品。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禾云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李某。李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4月22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4月17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有人在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独石村委会寨前二村吸食毒品。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太和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伍某。伍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4月26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二条、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伍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4月3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疑似有人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太和镇滘星村委会吸食毒品。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飞水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余某。余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4月3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余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二年。
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危害极大,我们要增强对毒品的识别能力,提高毒品危害性的认识,认清毒品的危害,消除在毒品认识上的误区,让“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