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我市公安机关打击涉赌涉毒从不放松,根据网民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破获5起涉毒案件,行政拘留5人。
12月9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清远市清城区北门街朝阳花园某商铺门口疑似有人吸毒,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光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获了涉嫌吸食毒品的徐某,经询问,徐某对其以“烫吸”的方式吸毒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12月10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二年。
12月10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清远市清城区小市七号区城市花园永附近疑似有人吸毒,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小市派出所处理,民警顺滕摸瓜,在上述地址查获一名涉嫌吸毒人员朱某宽。经传唤询问,朱某宽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12月11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朱某宽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12月11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疑似有人在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新兴村委会三村附近的路边吸食毒品。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山塘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刘某良。刘某良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12月11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刘某良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12月4日,网民向我支队举报称,疑似有人在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牌坊食街附近吸食毒品。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山塘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阮某明。阮某明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12月8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阮某明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12月16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马安村委会新屋村后面一竹林里疑似有人吸毒。获悉该情况后,我大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山塘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薛某毅。薛某毅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12月17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薛某毅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毒品是人类的公害,不仅严重威胁我们的身心健康,还影响着家庭、社会的和谐。远离毒品,珍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