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不知道对不对,业主买房时,都把面积公摊完了,房子卖光了就没开发商的事了,整个小区面积范围的都是业主的了,开发商还在业主们公摊完的面积上建了个停车场,而且开发商不交公摊费,还能在卖车位时再加 ...
原帖由 ulwfnyvi 于 2019-10-31 14:33 发表
回复:仔细看看自己购房合同··``公摊面积是那些··包含什么区域···不是所有的车位都是占用公摊面积的··占用公摊面积的是出具不了产权证的···不要以为是空置的位置就是公摊···一般公摊只是楼梯通道公共绿化露天区域而已········地下停车场极大部分是有产权的·并非公摊区域···购房合同有详细说明的···规划局也有详细规划图纸以及设计审批图纸···房管局也有公摊面积包含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