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招聘
e763 壹方广告|手机小虫网 - 扫一扫加微信 手机版联系小虫首页收藏桌面
LOGIN:帐号 密码
JOBAD广告
JOBAD1广告
JOBAD1
广告
帖号:1014515 打印 浏览:14520

生活大小事,小虫多关注。

仙水中路行车陷阱
司机大佬请注意,别以为这里有两车道就可以放心通行,当公交车停站后仙水中路由南向北就只剩下一条车道,特别是公交车站过马路的行人多,你可能不经意间已经压线,而且被头顶摄像机录像了!

附件

image.jpg (74.89 KB)

2018-4-19 12:30

image.jpg

image.jpg (73.21 KB)

2018-4-19 12:30

image.jpg

送鲜花(0)|扔臭蛋(0)
中招的路过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请取个好标题。
JOBAD广告
JOBAD1广告
JOBAD1
广告
中招的路过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这不叫陷井吧,你不压不就可以!本来实线就是不可以压的,你这样越过对向车道,很危险!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请取个好标题。
这不叫陷井吧,你不压不就可以!本来实线就是不可以压的,你这样越过对向车道,很危险!
原帖由 惠兰 于 2018-4-19 14:08 发表
回复:这里·如果刚好你前面有台蜗牛状态的车·或者行人··除非你跟随蜗牛状态行驶··要不然绝对压线200 3分······这所谓的压线·只是稍微压一点·并不是全车跨越一半···如果路边有临时停车的或者停车位有车停的话·然后刚好遇到前方有蜗牛状态行人·自行车·电动车之类···通过这里·2个办法··1跟随蜗牛状态··2压线通过··
这里只要不知道的人·遇到这个情况的话·80%以上会中招·······
试问···剩余一条车道·与行人·电动车之类平行通过的话··你是否会稍微打出一点·好距离行人和自行车距离更宽··但是你这么一打·就中枪········

提示:本帖最后由 兴怡天空店 于 2018-4-19 14:13 做过手脚,嘿嘿...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回复 5楼(铁牌) PID号:9094160 兴怡天空店 的帖子

  所以不压线啊!所谓的压线就是车轮压在线上就叫压了,笔试的也是说了不可以压实线,压了就自己负责!慢也没办法了,路面就这么大,如果个个都想超越前面的电动车之类,况且那里有个公交车站,电动车过的时候估计也不会挨着公交车旁开过,差不多占领了第二条车道的三分之一,那后面的小车如果要想超车,那不得跨过了或者左轮已经狠狠的压在双黄实线上了!
送鲜花(0)|扔臭蛋(0)
AD广告
回复 5楼(铁牌) PID号:9094160 兴怡天空店 的帖子

  所以不压线啊!所谓的压线就是车轮压在线上就叫压了,笔试的也是说了不可以压实线,压了就自己负责!慢也没办法了,路面就这么大,如果个个都想超越前面的 ...
原帖由 惠兰 于 2018-4-19 14:22 发表
回复:所以说这里就是一个坑··强迫压线的·虽然交规是这么定制··但是路段的拍照设置也是需要合理的··2车道·霸占大半条车道做停车位···强迫自行车之类行驶到路中心·甚至车道分隔线外··剩余小半条车道给机动车行驶··如果不压线超越··就很容易导致路段不畅···压线超越·就位置··其实路边绿化带铲除一部分··用作于公交车站··然后路边清除部分停车位··这样的话·人车畅通···
现在是人车争道···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回复 7楼(纸牌) PID号:9094200 兴怡天空店 的帖子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非要在公交车站这个位置超呢??过了公交车站,有素质的电动车车主都会往靠右行驶了,那时候不就有足够的位置超了??而且那里是车站门口,对面又是市场,人来人往开太快也不好吧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在公交车停站后,留意看了十几分钟,有N多车被迫压线,感觉内心舒服了,呵呵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坑人的地方,为什么拍照要设这个地方?上下一点不行吗?摆明是坑人啊!!!如果公交车靠站停,开车的十有八九都会离公交车远远的,多少压点线,就怕忽然来个鬼探头
送鲜花(0)|扔臭蛋(0)
AD广告
需审核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打开

自动排版 预览一下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 [按Ctrl+Enter发布]
小提示:广告帖、交易帖请发到“同城信息”版

声明: 小虫网所有帖子均由网友自行张贴,其内容不代表社区的观点和立场.
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经过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

发展建议 | 每天进步 | 举报制度 | 管理员:xiao
联系合作 - 咨询手机:(微信同号)张先生 QQ:8813510(注:合作)
公安部备案号: 441881020010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