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英德市城市花园小区里(12栋与10栋之间)的空地上,有十个阿姨开公放跳广场舞,噪音扰民,其他业主深受其害,打过物业电话,保安也只是过去说两句,调小声一点,过几分钟又是越来越大声。打过报警电话,警察叔叔也来警告过,但那些阿姨依旧我行我素。还尝试去政府网投诉过,所有调节都没有进展。我们也有业主去跟跳舞当时人调解过,她们大大声说“公共场合我有权做什么事情轮不到你们管”,无奈无奈!!在公共场合的行为应该要在以尊重他人尊重环境的情况下进行,医院也是公共场合,商场也是公共场合,难道也代表可以去那些地方跳舞吗。小区是让人一天上班辛苦回来可以休息的地方,为什么她们可以这么理所当然不顾及他人感受。物业毫无作为,并没有做出任何解决问题的行为,连禁止公告都没有挂出,是不是代表物业公司也认同他们的这种行为。可能多数人离得远,被影响的感受没有那么强,但是不是就不用顾及我们这被影响的少部分人啊。作为扰民的阿姨们能不能有点羞耻心,作为物业能不能有所作为。连这样的事都协调不了,物业公司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如果知道物业会这样不作为,我是一定不会买这里的。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实在太恶心了!!大家千万不要买城市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