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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楼主)*
发表于 2019-5-10 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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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伤害 先予执行解困局
英德市人民法院 今天
近日,因交通事故严重受伤的陆某拿到了经英德法院先予执行得来的68000元救命款,得以继续治疗。这是英德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的首起对保险公司先予执行案件,依法高效保障了交通事故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办理领款手续事宜)
2019年1月18日,吴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英德市浈阳路自西往东方向行驶至茶园路口时,与行人陆某发生碰撞,造成陆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吴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陆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后陆某诉至法院。
由于陆某伤势严重,已花费医疗费用96000余元,但仍欠医院54000余元无力支付,一家人对巨额的医疗费用有心无力,陆某陷入无法继续治疗的困境。于是,陆某以伤情严重、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先予赔偿医疗费68000余元用于继续治疗。经过审查,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3月6日,接到该先予执行案件后,英德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向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材料,并同步发起网络查控冻结了保险公司名下的资金账户。执行干警电话至该保险公司的联系人,保险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并将赔偿款汇入英德法院案款专户。
考虑到陆某因伤行动不便,执行干警立即前往陆某家中为其办理退款手续,赔偿款的先予执行,使得陆某的治疗得以持续,解决了燃眉之急。
通讯员 |王敏
编 辑 |吕秀茹
审 核|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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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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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0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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