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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不减速,不礼让行人,妄图从人缝隙开过去,终于撞到人,就这些人家可以锄死你啦,无得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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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楼 PID号:10922500 ysxxxxx 的帖子

 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出来带节奏的?请问你看过当时视频录像吗?或者你在现场吗?事故发生地点在非机动道,不是十字路口,不是斑马线,不是人行道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对方当事人与同伴在非机动车道里并排行走,没有走右边的人行道)
就看看这条吧,其他法律法规我就懒贴出来了,免得你看不下去。或者你觉得行人就是最大,可以无视任何法律法规,视马路为自己的家,想怎样就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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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楼 PID号:10922500 ysxxxxx 的帖子

 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出来带节奏的?请问你看过当时视频录像吗?或者你在现场吗?事故发生地点在非机动道,不是十字路口,不是斑马线,不是人行道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原帖由 阿鼠哥 于 2024-5-10 19:11 发表
回复:人家在你前面,你试图从人群中穿过,行人移动,酿成碰撞,认定你措施不当并无不可,以事论事,不是偏帮谁,你以为可以安全通过,往往就是不安全,你认为无错,以后继续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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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还有个关键,你的车子是哪一种?最小型的自行车前面有个菜篮那种吗?如果不是,建议你不要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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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楼 PID号:10922928 ysxxxxx 的帖子

  不好意思,我太过激动了,我只是想找人修改下我的申请书。你觉得我错就错了吧,我只是找人看看我的申请书哪里需要修改而已。

提示:本帖最后由 阿鼠哥 于 2024-5-11 01:51 做过手脚,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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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楼 PID号:10922950 b82191049 的帖子

  电动自行车,就是自行车,带电动功能,速度不快的那种,不用电拿能脚蹬着去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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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道追尾本身就是错了,现在是追人尾更加错了,保持安全距离,你还见缝插针,不是全责都算好彩了,申诉成功回来报喜,只能说加油,一切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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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无论如何,勇气可嘉。敢于斗争,敢于抗衡,支持你,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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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惯例,复议的结果就是你多跑了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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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全貌,不予评价。把事故认定书贴上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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