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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清远警方“重拳出击” 依法打击吸毒犯罪

  


  清远警方重拳出击,牢固树立涉毒“零容忍”工作理念,期间,共查处涉毒行政案件6起,行政拘留5人;强制隔离戒毒3人,责令社区戒毒人员1人。

  10月11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疑似有人在连州市连州镇城南洋湄路新世纪KTV附近的巷子里吸食毒品。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属地的城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食毒品的陈某。陈某对其吸食毒品海洛因的行为供认不讳。10月11日,连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某予以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10月11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有人在广东省清远市太和镇飞水清新区第三中学门前路段吸毒。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山塘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候某。候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10月11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候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二年。

  10月4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疑似有人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城北客运站候车室的公厕内吸食毒品。获悉该情况后,我大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乐园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林某。林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待,其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城北客运站候车室的公厕内以“鼻吸”的方式吸食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10月4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10月7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有人在清远市清城区北门街馨馨主题酒店附近某小巷处吸食毒品。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乐园派出所,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朱某。朱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待,其在清远市清城区北门街馨馨主题酒店附近某小巷处以“煲猪肉”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0月9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朱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10月17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有人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附近的某小巷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太和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欧某。欧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10月18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欧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社区戒毒三年。

  10月21日,我支队民警接网民举报称,有人在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何黄玉湘中学背后小巷内吸食毒品。获悉该情况后,我支队马上将情况转报给乐园派出所,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在上述地址查获涉嫌吸毒的汤某。汤某对其吸毒的行为供认不讳。10月22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汤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二年。

  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危害极大,我们要增强对毒品的识别能力,提高毒品危害性的认识,认清毒品的危害,消除在毒品认识上的误区,让“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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