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招聘
e763 壹方广告|手机小虫网 - 扫一扫加微信 手机版联系小虫首页收藏桌面
LOGIN:帐号 密码
AD广告
帖号:1534040 打印 浏览:2086

生活大小事,小虫多关注。

5月1日起施行!这个《条例》与你息息相关
  由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医疗保障系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出台《条例》是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那么《条例》出台与广大参保人员

  有什么密切关系呢?

  据了解,《条例》共计50条,包括总则、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大方面,对基金使用中监督检查的内容、形式,定点医药机构的责任、义务以及权利都作了明确规定,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从此有法可依,对我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原则

  《条例》以“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明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合法、安全、公开、便民原则,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和医药服务。

  ▋强化基金使用相关主体职责

  《条例》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明确各相关主体职责。

  ▋构建系统的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条例》构建行政监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制;建立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共同发力的联合监管机制;在医疗保障系统内建立以行政监管为主、协议管理协同的监管机制。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条例》综合运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件、限制从业、暂停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等多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附件

1619085690292.jpg (34.73 KB)

2021-4-22 18:01

1619085690292.jpg

送鲜花(0)|扔臭蛋(0)
需审核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打开

自动排版 预览一下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 [按Ctrl+Enter发布]
小提示:手机也能发帖 如何用手机发帖

声明: 小虫网所有帖子均由网友自行张贴,其内容不代表社区的观点和立场.
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经过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

发展建议 | 每天进步 | 举报制度 | 管理员:xiao
联系合作 - 咨询手机:(微信同号)张先生 QQ:8813510(注:合作)
公安部备案号: 441881020010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