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管理好才是硬道理
原帖由 88455160322 于 2020-6-29 17:35 发表
回复:
同意!如果按项目思维去认识理解一种共享单车在英德市城区推广的商业行为,这个商业行为在本市实行前必须先经过”立项“申请环节。按规范程序,由项目推进方或项目合作主体向地方政府(人大)提交该商业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申请书,由地方政府组织第三方评估给出意见和评估报告,再由政府部门依据评估报告讨论决定项目是否可行,不可行则否决立项申请,如果可行就由项目实施主体按申请书中承诺的方案细则具体实施,至于这个项目建成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应由项目申请书中已明确的责任方和权益方承担。
由此可见,很多项目后期出现的问题,如一方中途退出、老板走路、管理混乱、扰民等问题,完全就是前期工作某一环节没有做好,没有考虑周到,或者存在主观故意,规避了责任。所以我对您提及的管理的理解是:
管理也不只是项目建成运行后某一方管理责任,是整个项目从初期申报,立项审批到项目建设,再到建成运行的有环节的管理。
提示:本帖最后由 sgqjlds 于 2020-6-29 18:31 做过手脚,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