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主,自来水厂都是私人的,当初卖的打靶鬼要拉去打靶
原帖由 人间四月2 于 2019-9-2 12:14 发表
回复:是谁的都无所谓,在“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这段摸着石头过河的历史阶段里面,全国各地的公立、国营企业也不是唯有英德市的自来水水厂才会废公姓私,但如果时任政府当年发文批准同意自来水水厂收取每家每户每月最低10方(吨)的自来水水费的自来水基础设施维护费后(除非只是领导签字不是依法批准),就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或监督、监管单位和审计部门对这笔民生基础设施保障资金的收取、使用、储备实行像监管房地产开发的物业维修资金那样实施依法监管与审计,就是时任领导部门的渎法渎职!
提示:本帖最后由 yd刘记 于 2019-9-2 14:37 做过手脚,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