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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号:1592327 打印 浏览:4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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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这套房子怎么分?
昨天刷到一个案例分享一下:

  王女士和老公结婚时一穷二白,婚后两人共同努力终于在本市买下一套房,房产证上是夫妻二人的名字。两年前王女士的丈夫因意外去世,留下她和儿子两人。今年年初她到房管局准备办理房产过户,被告知需丈夫的父母来签字,得知王女士的公婆也早已去世,又被告知需公婆的子女(也就是丈夫的哥哥姐姐)来签字,要他们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正,放弃继承权,这样王女士才可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哥哥姐姐来了,了解情况后拒绝签字,房产市价值500万左右,二人还把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分得房产。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办理继承公证后,上面的人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这样就能把房产变为只未死亡一方一个人名下。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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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楼 PID号:10315244 英德一小虫 的帖子

  这个是大家多余躭忧了,王女士知道此恶法程序后,就不要去过户了,在家慢慢滴等,等候丈夫的父母去世,只要王女士写下遗嘱,自己那份给儿子就可。恶法,很有可能会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侵蚀,为照顾某些特例而将整体民心浸淫,将个体心魔无限放大,危害整个社会的正直道德与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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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发言,共建文明。
回复 2楼(金牌) PID号:10314699 英德一小虫 的帖子

  此案例里的情况应该是王女士的丈夫先去世,公婆在她丈夫之后去世。首先王女士丈夫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王女士、儿子、公婆。按平均分配原则,公婆两人应分得王女士丈夫遗产的50%。而房产是王女士与丈夫的共同财产,因此房产的50%属于丈夫,可作为遗产。因此,公婆可获得房产的25%。然后,公婆去世后,此房产的25%应计入公婆的遗产;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丈夫的哥哥姐姐,他们共同分配房产的25%。当然,如果王女士丈夫生前有欠债,应从遗产中扣除个人欠债后再进行分配财产。
      如果案例中王女士的公婆在丈夫之前去世,那就没有这个纠纷了。丈夫的遗产由王女士和儿子两人分配就行了,与王女士丈夫的哥哥姐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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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发言,共建文明。
回复 2楼(金牌) PID号:10314699 英德一小虫 的帖子

  此案例里的情况应该是王女士的丈夫先去世,公婆在她丈夫之后去世。首先王女士丈夫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王女士、儿子、公婆。按平均分配原则,公婆两人应 ...
原帖由 zengbill 于 2021-8-10 09:38 发表
回复:你是学法律的吗?我就是觉得好不公平啊,夫妻俩辛辛苦苦赚钱买房,别人没帮一把,到最后这房子还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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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发言,共建文明。
这房子是王女士和丈夫共同努力、同甘共苦创造的财产,与其它人没有半分钱的关系,作为父母有继承的资格以外,其它人(如;兄弟姐妹)就不要厚着脸皮去抢夺别人的财产;当初人家有困难的时候,你帮了多少?膳养父母时,你出了多少!作为兄弟姐妹,现在有利益了就出来抢利益了,就来摘桃子了,这样的只能叫畜牲,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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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发言,共建文明。
回复 52楼 PID号:10321021 幸福地产李生 的帖子

  是这样的,没那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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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是第二继承人呢,这法官判的有问题,第一继承人在,哪轮得到第二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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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提醒女人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最好先把自己孩子赶出去,然后请那些三代内的亲戚过来吃一顿最后的晚餐,为自己的孩子继承家产扫清一切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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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楼 PID号:10326755 英德一小虫 的帖子

  那就没办法 真的就会存在父母该继承的份额被其他姨妈姑姐分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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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是谬论哦~首先现在没有《继承法》一说了,继承的相关规定是由《民法典》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拥有第一顺位继承权的是: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你的题目,公婆早已去世,因公婆比丈夫 ...
原帖由 592196520 于 2021-8-19 13:55 发表
回复:公婆是在她丈夫意外去世后过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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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是谬论哦~首先现在没有《继承法》一说了,继承的相关规定是由《民法典》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拥有第一顺位继承权的是: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你的题目,公婆早已去世,因公婆比丈夫先去世,所以公婆是不具备继承权的。
所以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权人为:配偶、子女。
其他的丈夫的姨妈姑姐叔伯兄弟都不享有继承权。
而你提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签字放弃继承权的情况,只需要出具公婆死亡比丈夫早的相关死亡证明即可!

提示:本帖最后由 592196520 于 2021-8-19 14:02 做过手脚,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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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楼 PID号:10318666 sandyli 的帖子

  恶心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没准那些兄弟姐妹就是故意来他们家捣乱,逼人家把房子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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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很多人都不结婚咯。那么复杂的关系谁还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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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合法继承人,老婆还在不用这么麻烦的,但是需要老公的父母签字,如去世出份证明就行,不需要你老公的兄弟姐妹签字的,除非没合法继承人,就要三代人
原帖由 幸福地产李生 于 2021-8-16 17:20 发表
回复:你这是建立于·俩个老人先于王女士丈夫去世的继承···这样就确实是·出具死亡证明即可·目的就是证明早于王女士丈夫去世······如果俩个老人晚于王女士丈夫去世···那么俩个老人就拥有对儿子财产的继承权····然后俩个老人去世后·他的其他子女·就拥有对老人财产的继承权·····
这个关系就像·第一类··王女士丈夫去世···父母早已去世·唯一继承就是妻子和他的子女···
第二类是·····王女士丈夫去世···他父母健在···那么继承人就是·妻子·子女·父母····《然后父母去世·子女获得继承权··表面看是继承啦他兄弟的··其实是继承他父母的·因为他父母都晚于王女士丈夫去世·而且父母在世时候没明确表态放弃继承儿子那份·》··
文中说的就是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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