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以公司的形式开展,国家就算不出一分钱投资,那利润的25%是国家收的企业所得税(或许可能村企不用这么多,也或许不用交,分到个人的部分又要20%的个人所得税,合并占了利润的40%,剩下的才是村民和投资商的,本 ...
原帖由 zwg 于 2021-7-18 20:45 发表
回复:你说的这点没错,所以才需要国家政策呀,振兴农村,所建事业,国家股份在内,当然不能再附加另外所谓的税啦,什么是三体股份事业,意思就是一个村或者一个区域的村民这个集体为一体,投资老板为一体,国家为一体,形成三体股份事业的合作关系,来进行开发出一个村子或者一区域村子建造农业生产、健康事业等等,既保护生态,又解决农村所有土地问题好管理,既做到振兴农村,又做到民富国强,既做到商业转型,又做到商人投资保障,这样难道不好吗?为什么总要纠结在那些所谓什么什么税上面呢?整个事业,国家的股份不就是税吗?难道这样强大的事业,给的股份收益还不比税强吗?纠结与一些过去的政策不变,那么前进了吗?农村不是提倡改革吗?这样的改革,不比什么农村土地流转、什么土地确权等等,搞得乱七八糟的政策强吗?至少我家的就是这样不清不楚,村里土地流转,一是不知道,二是一毛租金我家也没有拿过,甚至我叔叔一直在村里耕种着的也不知道,也没有拿过一分租金,我们两家都不知道,都没有拿过,请问这样的政策好在哪里呢?土地确权更荒唐,村里有的人说自己有自己家的土地确权证,有的又说没有,不管是有还是没有,反正我家和我叔叔家就没有,那么这样的政策又管用吗?所以归纳起来,农村根本不需要这样乱七八糟政策,直接每个村子分出每户的住宅或住宅基地后,所有土地就一本全村共享的证,然后每个村子进行三体股份事业,所有农村都发展致富,国家与人民都随着整个事业股份收益,永久传承,没有任何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