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招聘
e763 壹方广告|手机小虫网 - 扫一扫加微信 手机版联系小虫首页收藏桌面
LOGIN:帐号 密码
JOBAD1广告
FANGAD1广告
JOBAD
广告
帖号:1835152 打印

生活大小事,小虫多关注。

90后做了父母就没有重男轻女这个说法?我同学91的结婚多年,女儿都生了3个了,你说90后做父母就没有重男轻女这个说法了?
你生了3个男孩会一直追生,直到生出一个女儿吗?
你不会呢。你只会在生了3个女儿还一直生下去,直到生出一个男的,美其名曰,儿女双全。真是天大的笑话。
就算90后不重男轻女,他们的父母呢?男方父母差个孙子,就如绝了他家的后,对儿媳有意见,劝儿子离婚再娶。家庭不和睦。就是女方父母都怕女婿家有怨言,对他们女儿叮嘱,下胎肯定是男孩。
重男轻女的思想从来都没有灭绝。所以我希望你们还结婚的人怀孕一定要去查性别,重男轻女的家庭千万别让女婴出生了,反正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从小就不会过得好,大了还要被吸血。对待儿女从小就不公平,长大了儿子继承全部财产,儿子没死呢一家人就去打女儿给养老的主意。
送鲜花(0)|扔臭蛋(0)
回复 40楼 PID号:10782207 l236807589 的帖子

  儿子赡养父母天经地义的,不管多少兄弟姐妹,如何尽孝,感恩!强求不来!法庭--是给那些知识分子讲道理的地方!
送鲜花(1)|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JOBAD1广告
JOBAD1广告
FANGAD3
广告
回复 33楼 PID号:10781635 彩虹下的爱恋 的帖子

  给你普及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儿媳并不是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法定的赡养人一般为子女,儿媳只有协助赡养义务。同样的,女婿对岳父岳母也没有赡养义务,也只有协助赡养义务。因为他们都有各自的父母。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权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请慎用你手中的评分权利!
如果家产全部给你,姐姐不照顾讲得通,如果大家平均分,就大家都有义务照顾,当然,大家能轮流照顾就最好
送鲜花(0)|扔臭蛋(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楼主就是个渣,只讲姐妹分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而财产继承一分都不想分出去。
送鲜花(0)|扔臭蛋(0)
第一,你的家庭过往有没有明显的重男轻女现象,例如以往家里的家务是你姐姐在做还是你在做?
第二,你的姐姐们出嫁之后你父母对她们的关心有多少?在夫家受委屈了有去撑腰吗?生孩子了多少有去帮忙吗?
第三,你父母实际收下了多少的礼金?你作为家里最小的,以前拿过姐姐们自己赚的钱吗?
第四,你父母是否拥有房子?如果拥有是你几个姐姐在住还是你在住?
血浓于水只是其次,重要的是一家人应当互相关怀互相扶持,无论大家是否各自组建家庭,感情都是用时间培养出来的,没感情的不一定是白眼狼,也有可能是自小真的没感受到亲情。如果你们家庭从来不重男轻女,姐姐们出嫁之后也一直关心她们,也没收到过姐姐们带来的钱财,家产将来也是打算平分的,支持楼主法院起诉这几个姐姐。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请取个好标题。
AD广告
回复 44楼 PID号:10782724 几米 的帖子

  我们在讨论有没有赡养义务!难道赡养是建立在家产平分的基础上?(有或没有,是或不是)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请取个好标题。
回复 45楼 PID号:10782874 roofless 的帖子

  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送鲜花(0)|扔臭蛋(0)
回复 48楼 PID号:10783045 JOKER111124 的帖子

   ,一句话概括了"永远叫不醒装睡的人",赡养是法定,难道财产继承就违法么?人心都是肉做的,不知道你成家没?如有,你妻子拿钱回去赡养你岳父母,而不求一点回报, 你会如何?
送鲜花(0)|扔臭蛋(0)

[公益] 若想自己发表的主题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请取个好标题。
无论男女,不管财产给了谁,按法律规定,都有赡养义务
我老婆是嫁出去的女,家里每年的分红都是她家里人要了,包括她亲哥,我和老婆讨论过这个问题,意思是如果主动给我老婆,那更好,有钱拿干嘛不要,但如果不给,那也无所谓,靠自己,活得更自在。
现在我老婆每月都会给她妈妈转点生活费,我也没啥意见啊
送鲜花(0)|扔臭蛋(0)
AD广告
需审核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打开

自动排版 预览一下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 [按Ctrl+Enter发布]
小提示:为防止内容意外丢失,发表内容较长时请先保存。

声明: 小虫网所有帖子均由网友自行张贴,其内容不代表社区的观点和立场.
任何网络媒体或传统媒体如需刊用转帖转载,必须经过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及其原创作者.

发展建议 | 每天进步 | 举报制度 | 管理员:xiao
联系合作 - 咨询手机:(微信同号)张先生 QQ:8813510(注:合作)
公安部备案号: 441881020010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微信同号)